幼儿英语:直接教学法
时间:2008-07-26 08:37:23 来源:英语学习网站
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:
1 .直接联系的原则: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。也就是说,在外语教学中,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,不经过母语翻译。这样做,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“心译”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。
2 .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,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。
3 .句本位原则:教外语从句子入手,以句子为单位,整句进,整句出。这样,既学到了单词,又学到了语法。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,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。
4 .以模仿为主的原则: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,养成习惯,达到自动化地步。
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,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,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、循序渐进原则、趣味性等。
直接法比起古典语法翻译法是教学法史上一大进步,成为以后的听说法、视听法、功能法等现代改革派的发端,但它是完全针对语法翻译法的弊端提出的,本身难免有局限性和片面性,在教学中偏重经验、感性认识,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,对文学的修养不够注意,对许多语言现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。
我个人还是很认同直接法对儿童英语教学的贡献的。因为儿童学英语毕竟和成人不一样,儿童的形象思维能力强,而抽象思维差,不宜在教学中较多使用翻译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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